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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学者研讨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

2000-10-03 来源:光明日报 敏勋 理征 我有话说

为纪念经济特区建立20周年,进一步总结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,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,海南省委政府,深圳、厦门、珠海、汕头市委政府和上海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联合主办的“经济特区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”理论研讨会9月12—14日在深圳举行。来自全国各地的1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会。

与会同志一致认为,经济特区之所以能够在20年的时间取得骄人的成绩,根本原因在于邓小平理论的指导。没有邓小平理论,没有党的政策,就没有特区的创建和发展。特区建设20年的光辉历程,就是努力实践邓小平理论的过程。

关于经济特区改革历程和基本经验。与会同与一致认为,改革开放是经济特区的生命线,也是经济特区实践的主旋律。经济特区冲破传统旧体制,实行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,为全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起到“试验场”的作用。有学者指出,深圳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:1980年至1985年为局部改革、单项突破阶段;1986年至1991年为配套改革、全面推进阶段;1992年至1997年为体制创新、建立框架阶段。有学者认为深圳20年改革的基本经验是:敢闯敢试敢探索;始终不渝地坚持改革的市场取向;大胆借鉴和利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经验;讲究策略,为改革创造良好环境;正确处理好改革、发展和稳定的关系;充分运用立法权,用法律手段巩固改革成果;搞好改革规划,使改革协调配套,整体推进。

关于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改革。有学者指出,经济特区国有企业走向市场的成功之处在于解决了产权、股权和债权问题;转换了经营机制;分清了主次,逐步推进;处理好了利益关系,维护了社会稳定。有学者认为特区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表现在:产权改革核心,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;完善国有资产管理、营运、监督、约束和激励机制、建立国有资产三级管理体系;“抓大放小”、盘活资产存量,优化资本结构;规范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,转换企业经营机制。

关于经济特区的体制创新。许多学者认为,创新是特区的灵魂和动力之源,也是特区20年风雨历程中最值得研究和总结的宝贵经验。经济特区必须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。就经济体制而言,当前要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,加大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力度,完善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管体系;深化分配制度改革,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;继续培育要素市场,完善市场体系;深化医疗卫生和保险制度改革,健全社会保障体系;优化公共资源配置,转变政府职能,提高政府服务水平。

关于经济特区开放实践的经验。与会同志一致认为,建立经济特区是邓小平实施全国对外开放的启动点、突破口和战略步骤,而开发开放浦东更是邓小平亲手树立起来的一面对外开放的旗帜。有学者把深圳对外开放的实践分为三个阶段:“三来一补”与转手贸易阶段、“三资”企业与自产产品贸易阶段、“走出去”战略与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阶段。有学者认为特区对外开放的成功经验是发展外向型经济;有序的渐进开放;“引进来”与“走出去”相结合;坚持“三个有利于”标准;“排污不排外”。

关于开放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。有学者认为,为了回应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,我国对外开放理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:深化对和平与发展的理解与解释;全面认识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新作用;认识经济全球化造成的世界秩序变迁和改革的趋向,争取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;认识经济全球化的各种文化相互激荡的新趋势,以文化的开放来回应西方价值观的冲击。同时,经济特区的实践也应当有所飞跃;要大力发展知识经济;要树立新的产业升级观念;要着力于制度创新;要加强文化建设,为中国创立世界经济政治新秩序提供支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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